一段时间以来,有些银行发生的“存款失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舆论追问:银行的存款安全到底出什么问题了?谁该为“存款失踪”事件负责?
是“存款”失踪了吗?
通常意义的居民储蓄存款是储户存入银行的货币资金,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如果储户是在银行柜台存入资金,银行必须提供正规单据并严格执行央行公布的利率标准。
去年11月以来多次降息后,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即便上浮1.5倍也只能达到3.375%,但不法分子往往开出的是比正常存款利率高出3至5倍、甚至更高的“回报”吸引储户。从记者梳理的近些时期各地发生的所谓“存款”失踪事件看,多是以各种手段“高利”诱惑储户上钩。
“贴息”揽储,盗取资金。近日曝出的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部分客户资金失踪事件中,不法分子向客户许诺给予8%至10%不等的存款贴息;2014年2月份发生的杭州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案中,涉案的杭州市联合银行员工以13%的“贴息存款”为诱饵。
理财变“飞单”。社会人员和银行“内鬼”勾结,私自销售非银行自主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甚至出现本金亏损。2014年广东两个私募基金在一些银行进行募资,承诺付给投资人6.5%至14%的年化收益,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事发后涉事银行不承认产品是通过银行卖给客户的,而是银行员工私售行为,200多名投资者索赔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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