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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被罚5550万
发布时间:2018-12-10 11:23:09 Mon   

再因违反宏观调控政策被罚,浙商银行强监管下优势业务萎缩-银行频道-和讯网

12月7日,银保监会一次性公布10份行政处罚。经济导报记者在此次大规模处罚中,看到了此前频频深陷舆论漩涡的浙商银行。

事实上,近年来,浙商银行因与宝能的杠杆资金来源、乐视股权质押风波、盾安集团股权质押等事件屡次被市场关注,也留下了颇为“激进”的印象。

这个成立时间较晚的股份制银行,经过几年的扩张,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5万亿。不过,对商业银行而言,总资产规模扩张,往往会带来资本金的压力。从财报上看,浙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在近年来承受了较大的压力。

此外,业界普遍认为浙商银行资产规模“疯狂”扩张源于同业资产扩张。然而在监管部门大幅要求压缩表外、同业、理财业务后,浙商银行正在面临着一场“不可预测”的巨变。

被罚5550万元

在近期银保监会公布的处罚案中一个趋势引起了经济导报记者注意:近期对于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相关业务的处罚数量正在上升。

12月7日晚间,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因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等7条违规案由被罚5550万元。这其中包括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使用误导性语言;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

从浙商银行被处罚的违法违规事实可以看出,7条受罚的违规行为均与理财业务有关,且主要分布于投资端、销售端。其中,投资端主要体现为各类违规投资行为,销售端则主要基于刚性兑付的固有观念,进行误导销售、提供保本承诺等。

特别引起经济导报记者注意的是,浙商银行理财资金存在用于违规缴纳土地款的情况,而理财资金投资房地产领域属于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早在2016年,原银监会就明确要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今年年初的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也再次指出,要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行为。

实际上,此次并非银行第一次因违规向房地产“输血”被罚,此前地方银监局公布的罚单中,也多次出现过银行因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等原因受罚。可见,目前尽管多地楼市降温,但金融监管领域依旧对房地产融资保持着严控态势。

同业、理财规模萎缩

事实上,经济导报记者粗略统计,2018年上半年,多家银行理财产品规模萎缩,这其中就包括浙商银行。

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副行长李浩曾表示,按照资管新规整改和调整,资管业务下降是必然的,但调整完后,会逐步上升。面对资管新规整改和调整,业内普遍认为银行理财正在发生变化,一是净值化转型加速,二是继续加快“非标转标”速度,大幅度压缩非标投资和同业理财规模。

在这一大趋势下,今年上半年数据显示,多家股份制银行理财规模大幅下降。其中,浙商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141.40亿元,较年初降10.05%。

经济导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浙商银行上半年的收入构成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94%,非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7.32%,而上半年理财规模和平均收益率下降导致浙商银行资产管理服务手续费同比减少了77.97%,同比减少了30.51亿元。

除此之外,被称为“同业之王”的浙商银行,面对同业负债(含同业存单)占总负债比重不超过1/3的监管红线,业务承压巨大。

同业业务本质上也是对公业务的一种,对于网点较少的浙商银行来说,同业业务可以让其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资金、扩大规模。从浙商银行的业务线可以看到,同业业务在浙商银行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数据显示,从2014年的386.48亿元增至2017年的1595.52亿元,短短数年,浙商银行同业业务增长了3倍,高于其总资产的增长率。

目前,同业存单和同业存款这两项同业负债合计占浙商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为33.6%,而这一比重在2015年为41.71%。同业业务中的非标资产反应在银行财报上的科目主要是同业存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而随着金融监管趋严,应收款项类投资在银行财报上增多。

浙商银行财报显示,应收款项类投资包含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和债券,其中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占比最大,2017年有3439.18亿元,占应收款项类投资总额的比重达99%。可同样,在监管层加大对非标资产的监管下,浙商银行的应收款项类投资也呈下降态势。2017年浙商银行的应收款项类投资下降至3432.23亿元,同比骤减36%。

这就意味着,浙商银行想维持资产规模,就要增加面对企业和个人的业务,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经营成本。

个人业务板块薄弱

不过,浙商银行在个人业务上一直处于短板。

近年来,浙商银行也在发展个人业务。2015年,时任浙商银行行长的刘晓春曾坦言,浙商银行以前在个人业务这一块较为薄弱,但今后,如果没有个人业务的支撑,另外一端的资本市场、理财业务、同业业务都是做不好的。

刘晓春表示,“投了资产,没有地方卖出去也不行,没有强大的个人业务客户群更不行。不是为了个人业务赚钱,而是为了整个盘子活起来。”

事实上,浙商银行确实开始发力个人业务。数据显示,2017年浙商银行个人存款总额同比增长了66%,个人存款占比也从2016年的4.56%提升至2017年的6.47%,增加了近2个百分点。

但不能否认的是,浙商银行的个人业务还是比较薄弱。

在A股和港股41家上市银行中,2017年浙商银行6.47%的个人存款占比是上市银行中唯一一家个人存款占比小于10%的上市银行。此外,浙商银行的个人贷款占比也不高,2017年浙商银行个人贷款占比仅为19.90%。

另外,经济导报记者查阅财报发现,浙商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经临近监管红线,急需“补血”。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到2018年底,我国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虽然浙商银行2018年中报显示,浙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41%,比2017年的8.29%有小幅回升,满足监管标准。但不能忽视的是,2016年、2017年财报显示,浙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连续两年下降。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戴岳    编辑: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