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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想退全款商家要扣1800元运费
发布时间:2018-05-09 10:18:47 Wed   

    杨女士在滨江区“第六空间凡尔赛宫骊驰店”购买了餐桌、椅子、茶几、书桌等。到货后,她发现这批家具有点问题,“除了椅子,每件都有瑕疵,不符合我定制的要求,于是,我联系商家换货。从去年12月至今,商家一共为我送了3批次的家具。但都不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想退货退款,可对方说退款需扣除1800元的运费和椅子的货款。”无奈之下,她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此事。

    消费者

    前后送货三次都不合我意

    希望能全额退款

    杨女士:去年9月,我在该店选了一批颜色为褐色与黄色的家具,价格为53690元,我先付了30000元预付款。我与商家约定,剩下的货款将在到货前一天支付。12月22日我收到了家具,结果发现除了椅子,其他几件都有瑕疵。其中餐桌桌面里有嵌入式的胶印,且无法擦除;餐桌的侧面也有磕碰痕迹;而茶几上则有一道明显的裂纹。这批家具全为黑色,和之前订购颜色不同。

    销售员陈女士表示,会给我更换新的家具。此后一段时间,陈女士多次通过微信与我联系。她表示新制作的餐桌将在今年2月初送到,书桌将在3月底送到,之后还会有师傅上门维修茶几。2月4日,商家将新餐桌送上门,但当时我没注意,之后发现第二次送来的餐桌上有两个巴掌大小的凹面,我认为这影响了桌子的美观。次日我又联系了陈女士为我换货,3月底两位师傅从我家运走了餐桌,陈女士表示书桌和第三次制作的餐桌将于半个月后运到。

    4月3日,我再次联系陈女士,她表示已经离职,后续将由售后负责人蒋女士接手。当日,蒋女士说新的餐桌已经制作好了但还需等一段时间才能到货,而书桌的完工时间还未确定。由于我着急住进新房,4月5日,我前往店铺询问,一位李姓经理接待了我,她表示重做的家具马上会到,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帮我退货。

    4月16日,我直接到仓库查看,颜色没有太大问题,但桌脚与桌面的接缝看起来不牢固,我希望退货。由于椅子没问题,李经理表示除了椅子以外可以退货,并给我开具说明。但说明上却写着我需要承担家具的物流费、送货及拉回运费共1800元,共退款43000元。对此我不认可,希望能全额退货,遭到对方拒绝。

    商家

    消费者多次退换货

    运费应由本人承担

    (5月7日,记者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第六空间凡尔赛宫骊驰店”售后负责人蒋女士)

    蒋女士:消费者所说的餐桌接缝问题属于正常现象,我也和她说过。但她仍不满意,坚持要求退货,当时经理同意为她退货,但她不同意退款单上的要求,也没有签字。因为这批家具多次重做有的运了多趟,所以我们认为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

    (随后,蒋女士说有急事挂断了电话。昨天上午,记者接到杨女士来电:“商家表示愿意只扣900元并为我退款43900元,对此我还是不满意。”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蒋女士)

    蒋女士:我们一共给消费者换货三次,最初的餐桌应该是没有质量问题的,是因为消费者认为颜色偏深,我们处于考虑才同意换货。而消费者所说的胶痕我们记得是出现在第二次重做的家具上,当时因为工厂赶工,发货时油漆未干所致。而第三次重做后,我们的产品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当时也是满意的,但过了几天又表示不想要了,我们也同意退款退货,但她需要承担运费,对她所说的运费减半事宜,我并不清楚,需要询问相关人员,半小时后再答复。而椅子当初送货到家时并没任何质量问题,如今已在消费者家中放了近半年,所以不能退货。

    (记者将蒋女士的说法反馈给杨女士,杨女士表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记者最后和蒋女士通话挂断时,蒋女士说半小时后给回复,可截至发稿前,也没收到蒋女士来电。对此,本报还将继续关注)

    律师

    商家未按约提供货物

    损失应由商家承担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根据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消费合约单,因为商家未按约提供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商家承担,而且合约单约定了送货费用由商家承担。故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是没有依据的。

    此外,合约单中也明确约定,商家如逾期交货超过90天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商家还需承担违约金。《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定制的是成套家具,仅有一件合格的,难以使用,可以要求全部退还。消费者还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违约金。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实习生 金玮 记者 汪晓筠    编辑: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