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不力!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因四项违规被罚122.6万元
发布时间:2025-10-20 14:17:37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于2025年9月2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浙银罚决字〔2025〕85,89号):
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四项违法行为: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被处以警告,并处122.6万元罚款。
项某文(时任该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这一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2.75万元罚款。
以上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均为三年。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浙银罚决字〔2025〕85,89号)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浙江分行官网 作者: 编辑:钟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