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了多久,储户日常去银行存定期,将多了一种选择,就是购买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中国人民银行昨天下午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根据公告,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认购起点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定存利率为市场化方式确定。
业内人士表示,大额存单的推出,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只待存款利率最终全部放开。
银行网点及电子银行
将可购买大额存单
央行规定个人认购大额存单的起点是30万元,不过央行表示,未来,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办法》,大额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等。不过,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央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
在发行方式上,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平台以及经央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银行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发行便利性和客户接受度高,市场基础好。
如果大额存单持有人急需用钱,大额存单可以提前支取和赎回,也可以通过转让或质押贷款方式变现。《办法》表示,大额存单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让,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央行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此外,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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