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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内3家银行“拒赎”二级资本债
发布时间:2023-03-17 11:11:20 Fri   

在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上升的大背景下,城农商行选择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现象频发。据记者统计,3月10日以来,已有3家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选择不赎回二级资本债。

受访专家认为,中小银行较为依赖以互持方式发行的二级资本债,这也是其补充资本的主流方式之一。不赎回现象的频繁出现,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大中小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的成本和难度。

不赎回二级资本债

增至53只

二级资本债的期限普遍为“5年+5年”,且设置了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商业银行通常在第五年末赎回后续发新债,之所以如此操作是因为,按监管规定,在到期前五年该类债券计入二级资本的本金每年衰减20%,若不提前赎回,补充资本的效果会逐年递减。

通常而言,当商业银行预计赎回后会出现资本充足率承压或很难重新发行资本补充工具时,会放弃赎回权。国盛证券固收团队首席分析师杨业伟对记者表示,“行使赎回权后发行人资本水平仍要满足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且行使赎回权须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监管规定的资本要求。”

对于二级资本债的投资者而言,商业银行选择不赎回可能让投资者面临估值损失,这反过来也会增加商业银行的发债难度和成本,因此,不赎回对投资者和商业银行都有负面影响。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记者 苏向杲    编辑: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