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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价格“免战” 中信双雄进前三
发布时间:2021-07-09 10:47:10 Fri   

今年上半年,债券市场仍然维持着高发行量,债承规模也保持增长。2020年以来,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债券承销规模同比快速增长;2021年上半年,券商债券承销规模达到5.03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6300亿元。

从券商的承销排名上看,行业格局相对稳定,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是市场最大“玩家”,二者合计市场占有率为25%左右。前十名中,华泰证券承销规模上升较快,总规模增至行业第三。

值得关注的是,6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内容有增加措施约束低价竞争,包括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指标和规范竞争指标;引导弱化对承销规模的过度重视,删除了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指标;项目质量恶劣能力评价总分将被扣分。

从政策导向上看,债券承销市场无序的低价竞争有望缓解,承销机构的承销收益有望增加。

强者恒强

债券承销的强者恒强态势仍然没有改变。从市场整体情况来看,2021年上半年,券商累计承销规模达到5.03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6300亿元。

其中,以公司债、企业债等为主的信用债仍然是券商最核心的业务,上半年券商累计承销公司债、企业债规模分别达1.65万亿元、2123.09亿元。此外,上半年券商还承销了7710.92亿元的地方政府债、9639.9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1455.64亿元的可转债。

具体来看,上半年中信证券的总承销金额达到6640.65亿元,市场份额占比高达13.20%;中信建投承销了6073.26亿元,占据12.07%的市场份额,两巨头合计占据25.27%的市场份额。紧随其后的是华泰证券,该券商上半年总承销金额达到3903.54亿元,强势挤入行业前三。

从历史数据上来看,华泰证券2017年总承销金额尚位居行业第九;2018年、2019年“一年一名”攀升至行业第七;2020年,则以5669.63亿元的总承销金额攀升至行业第五。

此外,国泰君安以3837.96亿元的承销规模排行第四,中金公司以3280.30亿元的规模位居第五。

各显神通

虽然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在总市场份额上占据绝对优势,但是在不同的业务领域,各家头部券商却各显神通。

比如,华泰证券地方政府债承销规模达到1189.35亿元,仅比排名第一的中信证券少250.69亿元。从业务占比上看,华泰证券地方政府债承销规模占总业务规模的30%,以维持住地方政府债承销规模的方式,维持住了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基本盘。

此外,东方证券承销的地方政府债金额达到709.41亿元,市场占比为9.2%,为该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作出较大贡献。

公司债方面,中信建投实现逆袭,上半年累计承销公司债1765.20亿元,超过中信证券成为行业第一。

浙商证券的公司债业务则养活了整个债券承销团队。该公司上半年累计承销债券692.04亿元,其中公司债达到620.24亿元,占整个公司业务的90%。同时,浙商证券在公司债方面的市场占有率为3.62%,也远高于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整体的市场占比。

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逆袭主角则是平安证券。上半年,中信证券的资产支持证券承销金额达1343.81亿元,排名行业第一;平安证券则以1152亿元的承销金额位居次席。市场份额方面,平安证券约11.95%的占比,也仅次于中信证券的13.96%。依靠这一业务,平安证券的债券承销总金额达到1912.32亿元,位列行业第八。

此外,可转债市场的第一名为中金公司,该公司上半年累计承销331.32亿元,市场份额占比为22.76%。

价格“免战”

近两年来,券商债券承销业务增收不增利已经成为常态,背后演绎的显然是惨烈的“价格战”。去年,有两单央企债券项目爆出“白菜价”,有承销商甚至报价0.007%或0.0085%。

有债券承销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分析,债券承销业务属于“资源性”业务,获取客户的能力取决于券商业务规模的大小。对于头部券商而言,承销能力上并没有显著差距,因此“比价格”成为竞争的核心手段。

该人士坦言,目前券商债券承销业务已经很难获取合适的回报,如果不在整体层面进行约束,行业会陷入越难赚钱越压低价格、越压低价格越难赚钱的恶性循环。

今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明确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如果报价在内部约束线以下的,承销机构应当履行内部特批程序,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专项说明原因。

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报价低于内部约束线的项目中,根据报价高低筛选相应承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值得关注的是,6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内容有增加措施约束低价竞争,包括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指标和规范竞争指标;引导弱化对承销规模的过度重视,删除了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指标;项目质量恶劣能力评价总分将被扣分。

此次修订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各证券公司维护公司债券市场竞争秩序。一方面,对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在行业平均值以上的证券公司进行适度加分,以对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管控严格的情形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对涉及低价竞争的相关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扣分,以警戒行业有序展业。

比如,因开展公司债券业务涉及低价竞争被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约谈,或者因报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专项说明没有及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因开展公司债券业务涉及低价竞争被采取自律措施的,每项扣2分;因开展公司债券业务涉及低价竞争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每项扣4分;因开展公司债券业务涉及低价竞争被行政处罚及更严重处罚的,每项扣8分。

“当前券商债券承销费率已跌至千三以下,监管约束后费率水平有望趋稳。”万联证券分析师胡江表示。

前述券商人士也表示,随着监管涉入力度不断加大,券商之间的低价无序竞争可能缓解。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编辑: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