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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服务强监管 债市将迎“量质齐升”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3-06-27 10:40:36 Tue   

继2020年3月份实施注册制后,公司债(企业债)注册制改革迎进一步深化,市场将迎“量质齐升”新阶段。6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两份指导意见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债券市场改革,规范中介机构债券业务,加强对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监管部门对债券市场的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实施路径,有助于构建健康的市场生态,债市规范化发展迎来新阶段。

强化偿债能力信披

此次改革中,最受关注的便是“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发行人重点披露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同时提出“简明易懂”的信披要求。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改革的信披方面最主要的变化体现为“一外(在)一内(在)”,从外在形式上来看,此次改革是为了契合2019年新证券法修改的法定信息披露要求,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又体现了内涵为“市场化”改革中监管与市场关系的调整,即监管重点关注信披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前提下,由市场决定价格,完成“卖方尽责”要求下的“买者自负”。

实际上,今年地方证监局对公司债发行人现场检查来看,已经向偿债能力信披倾斜,在发行人的自查底稿中,细化了偿债能力指标,并增加城投发行人和房地产企业发行人单独自查指标。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记者 吴晓璐    编辑: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