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0571 - 85053715
邮箱:609515464@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金融频道 > 理财推荐
年内8家A股公司终止发行计划
发布时间:2023-09-14 11:02:38 Thu   

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表示,从程序上来看,GDR境内审批程序参照A股定向增发,GDR新规增加相关审核流程,从发行人质量、融资规模与目的、认购对象的披露等全方位进行指导与监管,使得监管审核流程及信息更透明化。另外,新规对于程序上的设置拉齐了底层资产为新增A股股份的不同股权融资产品的境内审核标准。

也正是在GDR新规发布后,终止案例陡增。前述8家终止公司,除1家是在3月份终止外,其余7家均是在GDR新规出台后决定终止,时间分布于6月份(4家)、8月份(2家)、9月份(1家)。

“今年监管部门发布的一系列GDR规定,加强了对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监管,对发行人提出了更严格的合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给部分上市公司发行GDR带来挑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其终止GDR发行计划。”北京数规科技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陈治衡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国银河研究院策略分析师、团队负责人杨超对记者表示,可能某些企业发现自身无法满足相关规则,在当前环境下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因此选择终止GDR发行计划。

有助GDR市场健康发展

事实上,随着监管政策趋严,与年初的火热相比,下半年GDR市场趋于平淡,发行上市节奏也随之放缓。

如今年1月份,6家上市公司新抛出发行GDR计划,14家上市公司的GDR项目取得新进展,距离发行上市更近一步。对比而言,今年下半年以来,并无上市公司新推出发行GDR计划,同时GDR项目审核状态鲜有更新,短期内上市后备项目并不多。此外,下半年以来,仅华友钴业、永太科技等2家上市公司GDR成功上市,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朱正芹认为,GDR新规压实了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责任,显著增加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在境内审核方面的责任、工作量与筹备成本,预计将会拉长整体项目时间。

可以看出,严监管对拟发行GDR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陈治衡认为,具有国际化业务、稳健财务状况的企业更适合发行GDR融资。一方面,发行GDR融资能帮助相关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融资,支持国际发展战略。同时,也利于相关企业尽快了解国际法律法规,便利其国际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稳健的财务状况、健康的现金流和良好的盈利能力的企业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更有可能吸引国际投资者。

杨超认为,严监管有助于推动GDR市场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促进境内企业的境外融资,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加速推动我国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记者 邢萌    编辑:张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