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穿着睡衣、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登录互联网,往往会被一些不起眼的电子小广告所吸引。对于正在网上苦苦寻觅职位的应届毕业生而言,更是对此怦然心动。不过,公安工商部门和专业人士提醒,那可能就是深不可测的网络传销陷阱。《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专家分析,网络传销近年来快速蔓延,在公安、工商加大打击“火力”的同时,增强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已刻不容缓。
传销穿上网络 “马甲”“暴富”骗局令人咋舌
“点击小广告,也能赚大钱”“电子商务致富快,毕业半年30万”……与传统传销不同,互联网上冠冕堂皇的词句、迅速致富的诱惑,令一些急于就业的年轻人容易落入陷阱。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公布的各类网络传销手法中,曾经轰动一时的“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就属于穿上网络“马甲”的一种恶性传销。通过拉人头、高额返利等形式,“法国蝴蝶夫人”在短短几年内发展会员6万多人,遍及全国29个省区市,涉案金额高达3.35亿元。
网络传销“花招”繁多上当人群不断扩大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指出,“想在家创业、想快速致富,失业或是意志薄弱”的人群往往更容易陷入网络传销。非法传销分子一般从急于就业的大学生、互联网知识相对淡薄的农村居民以及传播条件便利的淘宝网店店主入手,发展下线,其手段较传统传销更隐蔽。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罗列了三大网络传销的推广“花招”:
一是传统传销的
“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经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
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主要是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电子邮件、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三是利用所谓的
“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宣传服务、信息服务等,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等。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杨正鸣教授建议,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尽快提高专门针对网络传销涉嫌犯罪行为的
“电子取证”侦查技术,大幅增加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网络传销的定罪量刑等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由于大学生渐成网络传销 “主力”,刘春泉认为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帮助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认清
“网络传销”和“网络营销”的区别,提高他们的理性判断能力,克制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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