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会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在制定和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时,可以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
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城乡低保标准=必需食品消费支出+非食品类生活必需品支出。其中,必需食品消费支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当地食品必需品消费清单、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能量摄入量、相应食物摄入量以及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得出;非食品类生活必需品支出根据调查数据确定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物、水电、燃煤(燃气)、公共交通、日用品等消费清单测算支出数额。
采用恩格尔系数法,城乡低保标准=必需食品消费支出/上年度最低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其中,必需食品消费支出的确定方法同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
指导意见表示,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测算得出的低保标准,各地可以参考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以确保符合当地实际。
消费支出比例法是指已按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或恩格尔系数法测算出城乡低保标准的地区,可将此数据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进行比较,得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再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时,可直接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乘以此比例。用公式表示为:城乡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