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药品定价机制显弊端 药品成本调查办法出台
最近,媒体不断曝光暴利药问题,但与此同时,很多药物价格多年不变,厂家无利可图而不得不退市。这暴露了我国药品定价机制存在的弊端。据悉,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药品成本调查办法,年内将发动新一轮药品出厂价“大起底”,医药产业或将迎来第29次药品大降价。
文/记者 黄佩
弊端一:药价砍了28次仍难遏高价
记者发现,北京悦康药业生产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央视曝光的出厂价为3.91元/盒,而广东省物价部门给出的最高零售价则高达58.1元,价差14.85倍。“如果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的最高零售价只有10元,出厂价4元,这中间只有6元可以用来公关。
因此,每次国家发改委降低药品最高零售价,药厂总是叫苦连天。而一些企业拼命找关系,希望物价部门能将"天花板"定高点也是这一原因。”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药行业人士说。
据悉,8年来国家发改委已经降了28次降低药品最高零售价。
弊端二:多年价格不变逼药退市
另一方面却是价格调整严重滞后,导致很多厂家无利可图,以次充好,甚至逼得厂家不得不放弃生产。
比如前段时间全国缺货的心脏外科手术必用药鱼精蛋白,其价格就多年未有变动,由于无利润,全国只有一家企业在生产,我国多个地方心脏外科手术就“停摆”。
弊端三:药企钻空子抬高限价
大部分药品限价的确定都是以市场现售价为基础,进行微调。很多企业不惜一切手段进行公关,在一两个省份提高中标价,别的省份也会参考这一价格,这样就能迅速在其他省份获得高价。
如去年曝光的天价芦笋片,出厂价是15元,但其在物价部门的政府定价已经高达136元,就是这一操作思路的典型应用。
弊端四:出厂价不细分销售模式
一位在本土和外资药厂均做过销售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国很多药厂由于实力弱小,往往采取大包的形式将产品包给经销商去做,药厂赚的只是生产利润。但是销售和市场推广才是药品整个产业链的成本大头。尤其是在药品招标这块的公关费用,更是企业不得不承受之痛。
“现在这个最高零售价定得太高没作用,定得太低企业死翘翘。物价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来调查出厂价,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陈先生说。
发改委:将按照四种模式区别调查
而为了扭转上述种种弊端,国家发改委出台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这是制订最高零售价的最主要依据。将按照企业实际的销售方式进行成本核查。
办法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包括销售合同和企业财务报告、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等会计凭证、“收存发”记录、发运凭证、职工工资发放记录等在内的资料。国家发改委将根据销售明细账核对调查药品的最高和最低出厂价格,按调查期间内所有出厂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核算平均出厂价格。受调查企业采取拒报、虚报、瞒报等方式不配合调查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专门出台《办法》让成本调查更加制度化,无疑传出了一个更明确的信号,新一轮大规模的药品出厂价大调查将启动,而做完调查之后将会迎来新一轮的药品定价。”昨天,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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