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快速”或成关键词
实际上,早在今年初,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就曾表示,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今年有望推出。
从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创业板定向债的各项制度安排来看,“小额”、“快速”或成为今后创业板再融资的主要特点。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有关再融资规则出台前,启动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主要是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资产规模较小,普遍存在“轻资产”、资产负债率偏低等特点,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又能在保证股东持股比例不变的前提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根据证监会的安排,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执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规定,所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发行对象数量、发行方式等方面参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10名。此外,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进行公开转让,深交所将为这类债券提供一定的转让服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发行后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0%。创业板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因而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额度较小。
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今年9月曾表示,深交所要探索研究“小额”“快速”再融资的制度,要区别对待小额再融资审批。他建议,监管部门审查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核速度、缩短周期和时间。记者周少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