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冯华)记者从农业部获悉: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下,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
这次行动主要目的是扩大“瘦肉精”破案会战成果,防止流散在社会个人手中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产生新的危害。
据了解,此次清查收缴的“瘦肉精”类物质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16个品种(同类物质中涉及的人用药品不在此次清查收缴范围之内),将重点在养殖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已登记或未取得登记的化工企业、医药企业、兽药企业及相关销售网点开展清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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