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自2009年3月市司法局与市消协联合成立消协人民调解专委会以来,三年来先后调处因消费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超万件,一大批消费领域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处理。
据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介绍,自消协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至今,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待消费投诉案超过15000余件,其中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占到70%—80%,另外的一般都是口头或是电话直接进行调处的。据了解,仅去年全年我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达9681件,在这些投诉案中,其中质量纠纷占60.0%,安全纠纷占1.43%,价格纠纷占4.56%,计量纠纷占0.31%,假冒纠纷占0.26%,合同纠纷占5.58%,虚假宣传纠纷占2.26%,人格尊严纠纷占0.28%,售后服务纠纷占1.98%,其他纠纷占22.98%。
据了解,在去年的投诉维权纠纷中,汽车消费维权创历史新高,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维权投诉388件,同比增长36.6%,是维权消费投诉增长最快的类别。在汽车维权投诉中,因汽车及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到了62.6%。“值得引起注意的是,频频出现的汽车召回事件,一方面说明相关厂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所关切,另一方面也给汽车质量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市消协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国已逐步进入“汽车时代”,但国家汽车“三包”规定或相关的质量担保制度尚未出台,使汽车质量纠纷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汽车投诉一直是消费领域的几大难题之一。一方面,汽车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昂贵、检测时间长、相关标准不完善,使消费者难以掌握有利的维权证据;另一方面,消费者举证难、求偿难,维权成本高。目前,汽车消费"三包"方案在"难产"很多年后,已进入"生产"倒计时,大家都在期盼着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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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换新车 另补损失1万元
去年6月2日,消费者王某在某公司购买一辆某品牌的2.0T发动机四驱变速箱轿车一台。在使用过程中,王某发现发动机有异常响声,经4S店技术人员多次检测,向上海某汽车总部申请更换了发动机,更换后又发现车辆挂不灵仍然影响正当行驶,经诊断为变速箱故障。消费者提出了换车要求。
经双方协商未果,投诉到成都市消协。消协通过询问和调查取证,并多次与上海总部取得联系。经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后,商家表示愿意为消费者更换一辆同型号的汽车,同时商家补偿消费者损失1万元整,在新车未到货之前,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一辆同品牌试驾车使用,调解获得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