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报告称我国基本具备遗产税条件 建议500万起征
money.hangzhou.com.cn  2013年03月04日 08:54:43 星期一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国务院此前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曾要求,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称征税条件已成熟

课题对全球188个国家的遗产税信息进行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在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占比61%。统计称,对遗产征税国家多是当今最具效率和竞争力、科技领先的国家,其GDP总量占到全球总量的70%以上。

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还是缩小贫富差距,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

年税收可达2000亿

课题研究结合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收入分配改革的需要,提出了我国遗产税改革的调控重点、制度构想和政策建议。

报告指出,我国遗产税应按中产水平确定起征额。我国个人所得税将年收入12万以上作为需申报的高收入人群,按三口之家年收入为36万元。如把家庭财产存量定为15年收入,则500万元为遗产税起征限额。限额以下是中等收入家庭,遗产和赠与不征税。限额以上是高收入家庭,按超额累进征税。

报告分析,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可达税收总额的1%-2%。鉴于我国此项改革是从无到有,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收入2000亿元。

-观点

开征遗产税促使“富二代”自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需严格按所售房屋增值额的20%征收个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昨天发布的报告认为,遗产税的征收有利于和房地产调控产生联动效应。通常遗产中不动产都占有较大比例,在我国近年房地产过热的情况下尤为如此。若遗产税改革推出,则会对富有人群以房地产形式积累财富的热情降温,有利于抑制资产泡沫化,促进房地产价格合理回归。遗产税征管以资产核查为基础,而不动产又最为显化。因此,遗产税改革有利于和房地产调控政策产生联动效应,取得综合的社会效果。

报告称,在现行体制与财富格局下,机会不公已形成向二代三代传导的趋势。一方面富有阶层子女在财富、教育、科技等方面具有市场领先优势,另一方面是农民工后代在经济能力和素质教育方面的弱势。遗产税制度可以起到独特的定向调节和矫正作用。

同时,按《福布斯》2012中国富豪排行榜显示,排名最靠前的100位富豪,总资产达到2200亿美元的水平,约为13860亿元人民币。据估计,目前中国不足人口百分之一的富有阶层,占有50%以上的社会财富,这种过度占有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应当用遗产税这种定向调节工具加以引导和遏制。

报告认为,遗产税除了能够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外,还有利于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对于不劳而获的限制,能够调动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参加生产和服务劳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本和创新动力。

    责任编辑:赵婷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若避免重复计税 1升油可节约1.7元
-两万亿公积金启动入市准备 三大问题仍待整合
-2月非制造业PMI为54.5%
-证监会:福建"房嫂"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代表委员抨击“公共管理靠收费”现象
-八成省份GDP目标增速超10%
-两会:新城镇化怎样才能不走弯路
-“国五条”细则发布次日:催过户 多观望
-江干工商集中整治城郊黑网吧
-90后求职爱当“霸笔”“霸面”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