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新股发行改革再完善 “对症下药”体现市场化导向
money.hangzhou.com.cn  2014年03月25日 08:05:43 星期二  来源:每日商报

证监会日前公布《中国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针对1月份新股发行重启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开出一个综合“药方”。专家表示,完善措施就老股东恶意套现、不合理定价等问题“对症下药”,体现了市场化导向。

老股转让不再与超募挂钩

体现市场化导向

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改革完善措施共五条,旨在对新股开闸之后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修补。“与之前发行过程中临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补丁相比,这次的组合拳更加全面。”富舜投资一位分析师表示。

该分析师认为,针对前期的问题,本次修改的方向重在加强监管、向中小投资者倾斜以及更加市场化。其中一大看点,“允许超募、老股转让数量和锁定期的限制解决了对老股东恶意套现的质疑”。

“推出老股转让可以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博弈,约束买方高报价,缓解超募问题。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尽合理之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坦陈。他同时表示:“拟从两个方面入手加以完善:一是要求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通过市场化方式约束老股转让数量;二是明确首发以公司融资为主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应当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

重阳投资一位分析师认为,新股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挂钩,体现了市场化改革方向下给予募资企业更高资金使用灵活性。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自愿锁定12个月以上配售股份数量,相当于将老股转让给了战略投资者,从而既消除了老股转让对二级市场短期压力,也制约了老股东IPO套现的规模。

新股发行向中小投资者倾斜

平衡市场力量

今年年初,伴随着IPO开闸,修订的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也正式开始实施,改进初衷却被部分市场参与者钻了空子。中小投资者中签率仍然偏低,参与网下配售的部分非公募类关联方机构投资者和老股东则更多成为获益者。

在这次调整中,证监会进行了针对性部署。“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一定流通市值和具备一定的资格体现了对市场的呵护。网下投资者以统一身份报价、网上网下的划拨机制则体现了对打新过程中不公平现象的纠正。”富舜投资分析师表示。

实际上,在已经完成发行并上市的48只新股中,网上发行量是网下发行量的1.61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本次政策微调又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于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

新措施特别指出,今后将强化新股发行过程事中和事后的监管。“这体现出证监会作为市场监督机构在市场化改革中的作用和角色的逐渐演变。监管后置并辅以严厉的违规行政惩罚措施,再以行业协会的自律约束进行补充,这些都是向注册制监管方式的不断靠拢。”重阳投资分析师指出。

作者: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罗迪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京津冀自贸区规划或近期出台三地共现29股涨停
-指甲油真有这么毒?还能涂吗?
-浙江创二代抢滩新三板 抱团进军资本市场
-调查显示,杭州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
-打造户外休闲新生活 第7届杭州户外展将开幕
-携程漏洞会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标志性事件?
-上交所正研究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
-透视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何真正回归市场?
-统计显示:杭城住宿餐饮业呈回暖态势
-万向集团完成收购美国菲斯科公司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