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推出了新一轮财税改革时间表,会议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会议还提出重点推进三个方面改革,即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税收是中国未来财政体系里最核心的部分,未来财税改革的方向应从全面财政观向公共财政观转变,从传统税制体制向新型税制体制改变,以及建立职权、财权与责任相匹配的制度体系。
“目前来看,税收改革已经成为了经济改革的核心。过去预算内外两套体系的规则很不一致,其中预算外的体制约束力小、自由度大以至于地方债务大幅上扬,因此必须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相关行为。政府的大部分工作完全纳入这个预算管理体系内才能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行为阳光化,这也是约束政府债务的有效办法。”刘元春说。
关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刘元春认为,目前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基础的税制不能适应下一步机制发展,以GDP增长为基础的税收体制重视了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却不注重发展效率和积累效率。“从研究来看,未来必然会向财产税和所得税为基础的税制转变。”
“以土地财政为例,地方政府债务高起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职权和责任、职权和财权的不对称。”刘元春对人民财经表示,税制改革关系到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必须科学地宏观改革税赋、减少税收层等,同时还要调整当前的分税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财税改革时间表,表达的是改革所希望的议程走向。“但实际上还有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财税制度改革到位标准是什么,财税改革应该有更具体、可以测试的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张德勇表示,中央和地方间财政关系关系着利益分配。“现在双方的关系是90年代税制改革的产物,格局没有多大变化,这次财税制度改革以后,将面临财力重构的问题。财税制度改革应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间关系同步考虑,预算需明确规范、公开透明。此外,时间表出台后也要尽快公开改革路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