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琼说,这样要求的原因在于,公司的每个人都是按岗位分配工作量的,如果员工请了产假,找人暂时顶替几个月没什么问题。可是如果请假时间长了,一年两年,那公司肯定需要有人员能够长期顶替这个岗位,而等到前员工再回来时,其实她与这个岗位的工作已经脱节了,好比一个新手,所以也没必要再继续接手了。
藤总说,公司先前有几名员工就是这样的情况,她们觉得孩子很重要,想多带带孩子,但是时间长了,也跟不上公司的发展。所以,她们就选择了产假回来以后,直接辞职专心带孩子。
对于北京人大代表王幼君提出的产假延长至3年,藤总说,就为人父母的角度来说,产假当然越长越好,但是从企业用人的角度而言,有四个月左右的产假差不多了,时间再长,企业用人成本上也是吃不消的。
另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如果真实行三年产假,那怎么敢招收女大学生?这种“照顾”政策,最终会导致招工歧视,女性就业更加困难。
有企业在员工请产假前预先沟通好
认为产假半年最合适
董琰是浙江成功软件公司的行政经理,专门负责员工请假等方面的事宜,现在她同时还是一位孕妈妈,所以这两天她也开始为自己琢磨着请产假的事情了。
她说,公司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来实行产假的,公司对于孕妇也还算照顾,一旦怀孕了就会减少工作量,产检之类的事情需要请假,公司也都会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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