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不动产登记是为摸清“家底”,过去提到不动产往往城乡分离、对城为主,这次以明确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全。这是我国首次在不动产登记实施层面对“大家底”给出国家定义。
“不动产登记改革,大多数人狭义地理解为城市房地产问题,广阔的农村地区通常被忽略。”汪利娜说,随着明确城乡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土地物权将进入平权时代,农村建设用地及房产价值不高,集体土地流转难等问题可能破题。
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但这“家底”有多大,宅基地和农村居民房资存量怎么算,林木、海域、承包地怎么估值?不动产登记将提供产权统计基础。
首要是给公民和法人“行方便”
如果要查阅某工厂是否已实行抵押,需到土管部门了解土地是否已被抵押,到房管部门查阅房屋是否已被抵押,到工商部门查阅设备是否已被抵押等——现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繁杂、条块分割、权责不明,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不便,也给不动产交易带来安全隐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以法规形式打破这一格局。
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程序不尽相同,不同的程序会不断地给当事人带来麻烦。同时,还有一些地方、部门私设程序,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负担,而且存在寻租空间,利用程序来“创收”。“不动产登记信息不统一、登记簿不统一,反映出来的法律信息就都不一样,这样可能会出现矛盾,成为市场经济、交易安全的隐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
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也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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