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半,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被告姓任,26岁,小学文化,租住在杭州江干某小区,没有固定职业。
检察官说,2012年8月16日晚,任某受朋友邀请,携带三瓶“神仙水”、一袋K粉来到上城区某会所包厢内,并将上述毒品提供给众人吸食。
后经群众举报,警方将涉案人员控制。经检验,任某提供粉末类物品14.32克,检出氯胺酮(具有镇痛作用的静脉全麻药,可以产生分离麻醉状态,有遗忘与镇痛作用,使用者可能出现幻觉);液体24.58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过量使用会导致急性中毒)。
起诉书宣读完毕,任某当庭认罪。
他说,这些毒品是自己在嘉兴酒吧玩时,一个陌生男子前来推销的:“他说这个东西吃了以后,会比较好玩,比较开心。我那时候不懂,就花2000多块钱买了。”
回家后,任听朋友说这是K粉和“神仙水”,都属于毒品,便扔在家里,没有去吸食。不过,跟其他人聊天时,他偶尔也会提起自己手头有“货”。
沈某是任在上海一家酒吧结识的朋友,2012年8月16日晚8点半,他打电话给任,说自己有个姓张的朋友在会所请客,想弄点毒品招待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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