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问张,别人不知道这是毒品,如果误喝了怎么办,他沉默半晌,摆摆手:“我那时有点醉,头也很晕,没考虑太多。”
讯问中,张、任都表示,自己虽然知道饮料里掺了“神仙水”,但并不清楚这种毒品的具体成分、效果及危害。
据民警介绍,“神仙水”是2010年前后出现的一种新型毒品,学名为“伽马-羟基丁丙酯”,俗称液态快乐丸,内含可卡因、甲基苯丙胺、苯丙胺、氯胺酮等多种不同毒品成分,很容易上瘾,也很难戒除。
“神仙水”无色、无味,通常被制成喷雾状或胶囊状以便食用。服用后能刺激神经,使心血管快速扩张,令人异常亢奋,且维持时间比冰毒更长。在我国,“神仙水”属于管制麻醉类药品。
非法交易中,“神仙水”通常被包装为口服液或速溶咖啡,光看外观,很难发现这是毒品。
任某带进包厢的“神仙水”每瓶约10毫升,用饮料调制后浓度不算太高,误服的五个人都说喝完之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事发后,张、沈、任三人均因吸食毒品受到治安处罚,其中任某因非法持有毒品十克以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任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