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本不透明滋生管理腐败
资料显示,住建部发布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显示,当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超过1.2万亿余元,当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4469亿余元,截至2008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万亿余元。而对于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官方数据,2008年后就再无更新了。
李恩平表示,大笔闲置的公积金若无法保值、升值,滋生各级管理机关的腐败问题的可能性也增大。2006年,审计署调查发现,截至2005年年底,45个城市用公积金购买的214.47亿元国债中,有28.92亿元被证券公司违规用做融资质押,有8.29亿元被证券公司出售后用于购买股票等风险投资,还有3.1亿元被证券公司挪用后无法收回。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公积金产权属于职工,但缴纳和使用都受到限制,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只是一个“管家”,但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作为“主人”的缴纳者却并不知情。各种公积金重要相关信息的不透明已经为相关管理者创造了寻租的空间。
别让“隐性福利”冲击公平底线
专家表示,公众对公积金“不公平”的最大感受就是缴存的鸿沟,尤其是公积金在一些高收入的国企已变相成为增加职工收入的渠道。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对于是否采取“限高”政策,业界和管理部门却看法不一。
一些公积金中心管理者反对对公积金缴存“限高”,认为高收入人群缴存的额度大,超额缴纳却有规定严格限制提取,这相当于超缴者为低收入人群做了贡献。这也是多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于违规超额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
而广西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林一则认为,“现在执行超标准、超额缴纳的大多是垄断行业国企,他们缴纳的钱实际是国有资产,如果不设置上限,就变成私分国有财产和腐败分肥的渠道,不仅仅是一项住房福利。”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学锋介绍,政策规定公积金“控高保底”,一方面保证缴存底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执行缴存比例和额度的“双限”,也是防止有单位和个人滥用国家对公积金免税的政策优惠,以及用超额缴纳公积金变相发放福利。
一些公积金管理部门统计的数据也印证了这点。西部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审查发现了475个超规格缴存单位,一般都是保险、银行等央企单位。
“公积金执行中所反映出来的缴存不公,根子在收入制度。”内蒙古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林蔚说,公积金必须遵循“横向公平性”原则,不能再对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产生二次放大效应。如果收入分配很难短期内实现公平,亟待统一的就是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范围,防止公积金异化为过度福利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