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国家工作人员”
现状:大成沈阳所主任孙长江称,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目前司法实践在认定上尚不明确,往往存在“一刀切”的情况。随着股份制改革,单纯的国有企业越来越少,更多是国有资本控股与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这一转变带来的新问题是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然而各地缺乏统一认识,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大相径庭,存在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结果的现象。
建议:孙长江指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不仅决定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还是由检察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而且也极大地影响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其中,受贿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是15年。建议国家权力机关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来解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刑法修正案修法历程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全面修订,随即又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
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对侵害儿童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和量刑原则是关注热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