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15条意见,支持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加强交流与合作,未来在沪港通积累一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深、港交易所本着互利共赢原则,研究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意见提出,支持前海在资本市场领域开放创新发展,对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扶持的政策,依相应的程序可以在前海试验和落地。
此外,意见提出,原则支持在前海设立由经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导发起的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建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合作,研究论证为中港基金互认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方案。
8日,深圳市金融办对外公布了中国证监会、保监会近期印发的支持深圳(前海)资本市场和保险业领域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深港通”、“上海自贸区金融扶持政策在前海落地”等正式被纳入支持范围,前海金融创新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