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篇
公积金制度的前世今生
中国的公积金制度并非世界通行的社保制度,而是十多年前从新加坡移植过来的。当年新加坡为什么会设计这套制度,后来又碰到了哪些棘手的新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对中国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启迪意义。
1999 年4 月,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被认为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开始。
师承新加坡的公积金试点
其实在条例正式出台前,地方上就已进行了多年尝试。早在1991 年,上海房改方案就最早借鉴了新加坡公积金制度,并以此为蓝本,提出了中国版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意在通过提高职工的支付能力鼓励职工买房。
当时上海之所以要搞住房公积金试点,是因为在上世纪90 年代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福利分房体制,但随着地方财力困难、企业效益滑坡等影响,住房解困速度越来越慢。由于历史原因,住房难更是长期困扰着上海市民,这时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综合国家、集体、个人三种力量,特别是把职工的一部分工资投入到住宅上,从而提高其自我购房支付意愿和能力就显得很有必要。
继上海试行后,1992 年起,北京、天津、南京、武汉等城市也相继建立了符合当地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国务院在总结部分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而随着1998 年8 月福利分房制度的正式终结,住房公积金制度才开始在国务院的推动下向全国铺开,同时公积金的使用方向也从过去以单位和政府住房项目贷款为主,转变为向职工个人发放购房贷款为主。此后,公积金贷款成了老百姓买房时重要的低息贷款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