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柏林居住数十年的华人告诉我们,许多德国人一生都是租房住,德国法律保护租房者的合法权利,不允许政府或物业拥有者随意调高租金,即使物价上涨也不得随意 涨价,而德国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商品房,其标准与开发商对外销售的房子没有任何区别,几乎可以满足所有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需求。
德国的租房合同大部份是无期限期,除非房东要收回房子自己住,否则不能要求房客搬走,如果房东强行赶房客走,那么房客可以将房东告上法庭。房东也不能随意提高房租,如果房租超过当地“房租指导价”的20%,那么房客可诉诸法律,如果超过50%,法庭甚至可判房主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
德国政府还鼓励自建房、合作建房,打破开发商对房屋供应的垄断。同样的房子,因为地段不同,会造成有些房价高,有些低,房子本身造价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地 价。如果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土地交易市场上就完全没有竞争,垄断一切土地资源就可以操纵地价,从中牟取暴利,甚至让房地产成为一个国家的支柱产业。
德国实行的不是土地国有制,而是私有制。很大一部份土地是在个人或企业手中的,市场竞争使得没有任何一方可以轻易操控地价。
抵押贷款融资也很重要。在德国,房地产贷款通常不像在其他国家那么容易获得。贷款提供方通常要求贷款者至少支付20%至40%的首付。通常情况下,固定利率贷款期限至少为10年,市场上甚至还有30年期的固定利率贷款合同。如果借款人提前终止合同,银行可以收取罚金,以弥补损失的贷款利息收入。
这导致抵押贷款再融资——英美两国借款人对于利率下降的通常反应——在德国几乎不可能实现。消费者在自家房产升值后再次贷款的情况也很少见。因此,降息效果传导至整个系统所花的时间,要比英美市场长得多,降息导致住房市场繁荣的可能性 也更小。事实上,尽管柏林和慕尼黑等都市地区房价已大幅上涨,但鲜有迹象表明杠杆水平已升至危险地步。
德国政府通过严厉的税收政策来抑制各种投机行为。在德国,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首先要缴纳评估价值1%—1.5%的不动产税,房屋买卖还要交3.5%的交易税。 如果通过买卖获得盈利,还要交15%的差价盈利税。如果新购住房未满7年转让,其综合税率更高达50%,这些严厉的税收政策极大地压缩了房产商和炒房者的 盈利空间,使任何投机房地产的人几乎无利可图,不得不放弃在德国炒房。
德国法律还规定,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即为“超高房价”,构成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没有降到合理范围之内, 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50%,则为“房价暴利”,便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可以判处3年徒刑。这 些法律不仅抑制了德国炒房者的投机行为,而且还有效抵制了“海外炒房团”干扰德国房价市场稳定的投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