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申报的时间为,大股东在知悉上述事件的当日起的 3 个营业日内。在购买股份时,大股东通常应在订立有关购买股份的合约后 3 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售卖股份后,大股东通常需要在结算日(即有关股份交付予买方当日)后 3 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但是,《证券及期货条例》并未禁止该大股东在该 3日内买卖有关上市发行人的股份。
以上只能扼要地说明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无法详尽表述所有情形,因此,个别案例须视情形而定。
20、港股通股票的名称中会加入风险警示标记吗?
答: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时需留意,联交所交易股票一般而言并没有如中国内地市场在证券代号前加入标记(例如,ST及*ST)以警示风险的做法。
如果投资者想要了解某上市公司股票的风险,那么可以通过登录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的方式查询相关公告:
有关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可以在“披露易”网站,通过查询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公告及财务报告的方式了解。另外,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有关公告/报告需载于其网站至少 5 年。
有关上市公司以往是否被交易所公开披露或谴责、或该上市公司是否已进入除牌程序的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披露易”网站内的“上市公司公告”-“进阶搜寻”的“标题类别”中选择“监管者发出的公告及消息”,翻查相关记录。
有关已停牌上市公司的每月报告,投资者可以登录“披露易”网站,在“发行人相关资料”栏目中查阅“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之报告”,具体了解停牌 3 个月或以上的上市公司的每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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