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沪港通试点办法》对港股通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沪港通在加强沪港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也为内地和香港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提供了途径。
在规则适用方面,《联合公告》及《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明确沪港通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的基本原则。具体在港股通业务中,港股通交易的委托发生在内地,对此《沪港通试点办法》明确其适用上交所《交易规则》及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而申报和成交发生在香港市场,主要遵循联交所市场规则。
此外,《沪港通试点办法》也兼顾到港股通为跨境交易的特殊性,诸如,在自律管理方面,从监管角度进一步明确港股通投资者、证券公司参与港股通交易,不得违反《沪港通试点办法》的规定,也不得违反香港市场关于失当行为的监管规定等。
三、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港股通交易中承担什么样的职责?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模式是沪港通交易机制的重要制度设计。以港股通为例,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经申请成为香港联交所的特殊交易所参与者,为投资者及证券公司提供港股通交易的订单路由服务。投资者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提交的港股通交易委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待投资者的订单在联交所经撮合成交后,交易结果及其他交易记录将通过相同路径由联交所返回至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再返回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发送给投资者。
相关流程如下:
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时,还应当关注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通过其指定网站公布的港股通交易相关信息:诸如,港股通股票名单、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易时间、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及总额度的使用情况等,以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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