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沪港通”知识一点通
money.hangzhou.com.cn  2014年11月20日 09:50:12 星期四  来源:杭州网

    第二部分 港股通交易

    1、投资者如何买卖港股通股票?

     答:一方面,投资者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另一方面,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2、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股票时使用哪种货币?

     以下问题系根据上交所《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结算《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回复,并非最终定案。该征求意见稿尚需在向市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需与联交所等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最终确定。

    答:投资者参与沪港通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内地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且以港币报价的股票,以人民币进行交收。香港投资者仅限于买卖沪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并以人民币进行交收。

    3、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是否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专门的业务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开立股票账户?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与内地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等。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有关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投资者若已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的,无需另行开立股票账户。

    4、节假日期间,沪港通交易如何安排?

    答:沪港通业务将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将由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布。沪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之前向市场公布。

作者:发布单位:浙江证监局 浙江证券业协会    责任编辑:罗迪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沪港通”知识一点通
-国务院:抓紧出台注册制改革方案
-电话或网上下单,农贸市场做起送菜工
-明年元旦起,我省大病保险覆盖率97%
-中药材等植物提取物前10月出口金额倍增
-银行对预留号码管得很严 卡盗想钻空子并不容易
-杭州“阳光海淘”模式全面升级
-车停在家里 手机上下个单洗车工就帮你把车洗了
-可转债基金行情逆转连续大跌
-央视广告去黄金化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