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消息,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会决定,抓紧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人民银行制定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人民银行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会决定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要努力推动金融立法和金融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金融改革于法有据,金融立法主动适应金融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指导意见》包括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金融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共七个部分。
《指导意见》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总原则,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党的领导等方面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金融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法治建设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承担着实施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重要职责,在推动金融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体制机制、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推动金融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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