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面:据天津日报24日报道,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本次会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法规草案召开了立法情况说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了解了相关工作情况和草案的主要内容,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大家认为,2002年颁布实施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为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修订这个条例,对于依法保障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用足用好先行先试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背景:日前,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生态优先、改革创新、市场驱动、协同发展的原则,着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积极培育绿色文化,努力把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区,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提供示范。
分析人士认为,天津滨海新区面临着开发开放国家战略、自贸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四大机遇。“美丽天津”建设除了有助于滨海新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外,也将在全国起到示范效应,未来在政策和财税上也有望获得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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