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照片能挑选
【现状】2014年,全省累计制发居民身份证258.9万张,有些人对证件照不满意,但又苦于无法更换。
【新规】申领人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时,着装、打扮应符合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对不满意的相片,可申请重拍,原则上以3次为限。
【解读】今后,有条件的户籍窗口居民身份证相片拍摄点,还将逐步配置双屏显示设备,升级改造信息系统,以更好地满足申领人对居民身份证证件相片的审美需求。
弹性服务更便民
【现状】眼下,一些地方的户籍窗口中午休息,造成有的群众等待时间较长或多次空跑。
【新规】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根据群众办理业务需要,派出所在工作日中午安排值守。
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口事项审批(核准)结果或者收到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
确有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和居民身份证需要的孤寡老人、长期卧床病人等行动不便群众,无法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委托居住地派出所提供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等特殊便利服务。
【解读】今后,各地将采取延时、预约、错时服务,实行弹性工作制。同时,同一设区市市区、县(市、区)范围内的户籍窗口作息时间将相对统一。
此外,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设立并对外公布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问题咨询举报电话,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实行逐一登记建档,逐一组织核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办理结果。
2014年初,我省全面启动为特殊困难群众上门采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便民服务工作,全年累计为4000余名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了服务。今后,预约上门服务的内容将由申领居民身份证事项扩大到办理户口申报事项,范围将由户口所在地辖区扩大到居住地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