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证监会发审委给出的审核意见为,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基本停滞,2014年取得GMP认证后仍亏损、未实现盈利预测,且产品销售受制于集中招标及药品价格监管等因素,导致未来盈利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规定。
丰原药业2014年9月披露的收购草案中显示,普仕制药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净利润分别为-756.99万元、-724.11万元及-784.46万元,持续大额亏损;截至2014年6月末,普什制药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31.47万元,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
此外,还有23家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处于证监会反馈意见阶段。据了解,证监会于今年1月29日在官网上首次公布了对广博股份和博晖创新两家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的反馈意见。
在给广博股份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提出22项意见,其中1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利平,其通过直接持股和其配偶控制的广博控股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9.38%股份,不包含王利平兄弟王君平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其他公告文件显示,王利平、王君平、广博控股存在一致行动的可能。
因此,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王利平与王君平之间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其二,本次重组报告书与上市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中关于实际控制人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证监会给博晖创新的反馈意见则多达39条,内容涉及大安制药所从事的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与博晖创新业务存在差异等问题,并要求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重组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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