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认为广告表述客观真实
在昨天的庭审中,涉案广告中关于“加多宝”三个字究竟是指加多宝品牌还是生产厂商,双方在理解上存在着分歧。一审判决和被上诉人都认为,广告强调的是对加多宝品牌的凉茶的表述,认为加多宝商标用于凉茶上没有7年之久。
但加多宝一方认为,涉案广告完整内容都附有加多宝凉茶的图,无论解读为商标或者品牌还是生产厂商,都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唯一指向的商品是固定不变的。
加多宝公司也不认可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有。代理人说,公司自1997年开始生产红罐凉茶起,就在商标上同时标注了加多宝出品和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销量第一也是加多宝公司作为经营者的荣誉,因此“连续七年获得第一”可以引申为加多宝商标所对应的企业连续七年销量第一。代理人还称,为了让消费者对市场上现存的红罐凉茶予以区分,公司才做了这样的广告。
由于双方拒绝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后采访
加多宝称王老吉恶意诉讼
庭审后,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史玉生表示,涉案广告语传递的虚假信息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同业竞争者的利益,削弱其他同业者的经营优势。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加多宝启用自主商标“加多宝”生产红罐凉茶后,其配方和生产工艺一直没有改变,仅仅是改了名字。而广药集团和大健康公司的诉讼主张毫无事实依据,明显属于恶意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