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银行业平均存贷比约在67%,但一些中小银行存贷比接近75%这一红线,比如北京银行2014年存贷比为71.41%,上海银行2013年存贷比为70.52%。对此,银行想出了通过月末突击揽存冲时点的方式来满足监管要求。
业内认为,应该让存贷比回归本来角色,将其主要用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较长期限的流动性风险监测。
目前,除我国将75%存贷比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外,美国、荷兰、比利时及香港均将存贷比指标视为监测指标。多位人士对媒体表示,未来存贷比指标有望不再作为银行业硬性监管指标,而是作为动态的监测指标。
自2014年以来,《商业银行法》大修就提上日程,高层也频频吹风。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
银监会原副主席阎庆民2014年末也表示,已经向国务院汇报,建议全国人大适度修订《商业银行法》,称该法律某些条款已经不适应现状,要留一部分创新空间,并表示“看准了马上就修改”。
参照其他法律修订流程,《商业银行法》修改须经过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等程序。通常来说整个过程至少需半年以上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