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由于不良资产较普通信贷资产的违约风险更大,所以不良贷款的证券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不过,值得期待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正在不断完善。
近期监管层对于资产证券化的推进力度明显增强。除了不良资产即将开展证券化试点,还即将下发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指引,这也会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注册制”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
央行此前已经发布规定,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向央行申请注册,并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意味着注册制正式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逐渐向常态化发展。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即将下发房贷、车贷的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指引正式文件。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前,该协会就已经发布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个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9日完成征求意见。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四方面内容:注册环节的《注册申请报告》、发行环节的《发行说明书》、存续期间的《受托机构报告》和《重大事件报告书》,四个文件按照时间逻辑排序。
在分析人士看来,相关监管机构选择房贷、车贷两类基础资产作为信息披露的首批品种,主要是考虑这两种资产的标准化程度比较高,资产同质性强,且风险集中度较低;另外,国际上也已经有较成熟的模式。中债资信ABS团队分析师徐佳音分析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信息披露可以让投资人全面了解从贷款发放到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基础资产标准。其次,注册环节需要披露发起机构历史动态池数据和静态池数据,保证投资人在判断发起机构资产质量的时候,有足够的历史数据作为参考。最后,披露现金流归集信息。发行环节按照不同兑付频率披露各期资产池本金和利息,存续期间定期披露资产池早偿、违约情况,让投资人更直观地看到整个资产池的现金流预期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