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央行首次提出至今已两年之久,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终于要来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首批试点锁定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6个城市,管理办法即将推出。而5月中旬,国务院刚发布文件明确,择机推出QDII2试点。
业内人士认为,个人境外投资的进一步放开,会带来金融项下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的扩大,甚至出现一段时间内资本的单向流动,但是总体来看,差额不大。
金融、实业、房地产投资全放开
近日,深圳外管局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看到试点方案的具体内容,哪些城市被列为试点还不清楚。不过,他预计第一批试点可能会选择对外开放走得比较靠前,以及有改革试点任务的地方。比如,深圳、广州、上海、天津等地。
回看过去,上述传言的6个城市中绝大多数都在推进个人境外投资方面有过积极的尝试。
首先是天津,早在2008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发布了文件,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中国银行天津分行随即表示将推出个人投资港股业务,即“港股直通车”计划。但当时,伴随资本项目开放引发的质疑,而被无限期推迟。
2011年,温州市外经贸局曾推出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
2013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扶持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政策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试点QDII2。
“特区中的特区”的深圳前海在前海2014年改革要点中,拟将QDII2推出的时间细化到2014年年底。
上述媒体报道称,试点城市的境外投资领域共包含三大块:一是境外金融类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实业投资,含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或核准后办理;三是境外不动产投资,含购房等,须审核证明材料后办理。
今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随着央行表态年内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作为我国资本项下所剩不多的未开放领域,QDII2试点推出已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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