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保健酒“下药”的画皮,可见功能性酒类行业的三宗罪。其一,违法“助性”之罪。《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这次有19家企业被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足见其行违法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其二,消费欺诈之罪。标注不全,隐瞒事实,真假莫辨,成分不明,此乃欺诈之举;其三,虚假宣传之罪。保健酒夸大保健功能,暗示壮阳作用,误导消费行为,存在虚假宣传。
保健酒市场的繁荣不是一天两天,而是经过十多年来培育发展的结果,据有关数据显示,当前保健酒市场规模在130亿元左右,是国内酒业的第四大市场。69种保健酒集体“下药”绝非一日之寒,51家企业全部“躺枪”绝非偶然,可想而知此风侵袭市场之久,毒害消费者之深。我们在为食药监总局的这次雷霆手段点赞的同时,不禁要问:保健酒市场的日常监管去哪儿了?是谁导致了保健酒养痈为患成了“药酒”?该如何为无辜的消费者维权“埋单”?
保健酒一厢情愿地将消费者当成ED患者,其实是一种病态心理,为了达到所谓的效果而“下药”,为了拉升市场的销量而“助性”,置消费者身心健康于不顾,置行业形象与职业道德于不顾,以“伟哥”扩市场的做法已预示了整个行业的畸变,保健酒“不保健”的现状更是印证了这个酒品行业已病得不轻,监管部门也该下猛药治沉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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