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山东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7月28日,继今年2月份率先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标志着山东省养老金“并轨”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7月31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5日,上海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上述“地方版”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各地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对于这些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每个月自己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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