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结束征求意见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提交国务院,年底前将公布,待具体投资细则和组织形式明确后,将完成资金归集、机构设置等具体操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截至2014年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62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45亿元,仅此两项累计结余就接近3.5万亿元。
根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万亿“大蛋糕”将带来巨大市场前景。据人社部测算,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2万多亿元,这将带来未来资管行业巨大的市场增量前景。
但具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投资的受托机构,即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仍未确定。与之前的改革方案相比,这次改革的选择方案更多,包括各省分散自行投资,比如山东建立了社保基金理事会,并表示将承接管理划转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行使投资者职能;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及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等。
有专家认为,全国各省养老金结余资金规模很大,不能集中到一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因为风险太大,应该分散投资运营,未来不排除设立新的受托机构。不过,尽管存在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偏低、大量基金分散在地方的天然阻力,但各省分散自行投资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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