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策支持,我们欢迎互联网企业到A股上市。”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针对战略新兴板,上交所提出要采用多元化的上市指标,比如“市值+营业收入+利润”,或者“市值+营业收入+流动性”等财务标准,还有一些非财务标准的多元化,如股权结构等公司治理问题。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针对战略新兴板的上市标准,目前上交所拟设置四套财务方面的上市标准,更注重市值标准,充分体现对不同类型、不同模式和处于不同阶段创新企业的包容。这四套标准中,保留一套盈利标准,“市值+净利润+收入”,但缩短了盈利期限要求。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交所推动建设的战略新兴板应该避免出现类似于创业板估值过高的情况,以注册制为前提,坚持投融资者利益平衡原则、上市退市制度平衡原则、投资者保护与融资者监管平衡原则、与二级市场无缝对接原则。
区域性股权市场
收揽逾2.5万家企业
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7月27日已经征求意见完毕。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意味着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监管办法出台指日可待,这也标志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 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之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挥的作用也在与日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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