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恰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实施做市商制度满一周年,市场参与各方在肯定做市商制度的同时,呼吁明确制度创新政策预期和降低投资者门槛,以此改善市场流动性。
“市场流动性低,并不是做市商不作为所致,更不能归咎于做市商制度本身。”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场外市场市场业务部总经理王磊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市场实施做市商制度以来,两次明显带动市场流动性,即实施初期以及今年3月份至4月份。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2014年8月25日新三板实施做市商制度后,8月25日-29日(首周)挂牌公司股票成交6569笔,占当年至8月29日总成交笔数的一半,并且做市转让股票换手率远高于协议转让方式股票换手率。并且做市业务实施一周以后,投资者参与市场的意愿增强;今年3月份至4月份,在做市交易的带动下,新三板单日成交额与日俱增,至4月7日,当日挂牌公司股票成交规模突破50亿元,达到52.29亿元,其中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成交35.73亿元。
多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券商人士表示,做市商制度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制度创新,在提升新三板流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新三板企业股本较小、股权比较集中、原始股东惜售的背景下,做市商制度实施一年来,已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造成当前市场低迷的原因不是做市商,更不是做市商制度本身。”王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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