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间,西藏旅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风集团)以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违规购买西藏旅游股份为由,将二者作为被告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索赔500万元;同时追加西藏旅游为第三被告。
据国风集团解释,之所以追加西藏旅游为被告,是因为胡波和胡彪是因违法买卖西藏旅游发行的股份造成的纠纷,公司起诉书中要求限制胡波、胡彪在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的诉讼请求需要西藏旅游实现。此外,西藏旅游也未履行审查、督促义务,致使胡波、胡彪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符合法规要求,侵犯了国风集团的股东知情权。
值得注意的是,国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欧阳旭家族,而欧阳旭同时担任西藏旅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此次其为了狙击“胡氏兄弟”不惜将上市公司列为被告。
西藏旅游方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3月份公司发布了非公开发行方案,定增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国风集团,若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国风集团持股比例将由此前的16.10%增至22.52%。“目前,上述非公开发行方案处在意见反馈阶段”。前述人士补充道。
国风集团起诉西藏旅游
西藏旅游股权风波源于胡波、胡彪的举牌。据了解,胡波、胡彪原持有西藏旅游股份58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3.09%。2015年7月15日,他们通过多笔成交方式购入西藏旅游股份1228万股,占总股本的6.49%。但,胡波、胡彪在持股比例达到西藏旅游股份总数的5%时,没有向上市公司及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停止交易,而是继续增持西藏旅游股份直至达到其总数的9.59%。
西藏旅游大股东国风集团请求法院判令胡波及胡彪超过5%之后购买西藏旅游股票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并将其抛售,所得收益赔偿给西藏旅游,赔偿额不少于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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