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查明,梁某华在莫斯科经商期间,发现了地下钱庄兑换汇率低、速度快、手续简洁,满足了在境外经商人员的需求。
此后,他和梁某锋先后在香港开设了10家离岸公司,在境内开设了200余个个人银行账户,买卖外汇赚取高额利润。至此,一个庞大而且错综复杂的地下钱庄犯罪网络逐渐被警方揭开。
在梁某华地下钱庄的记账本上,有一笔高达9400万美元的资金,流向了河南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在2009年取得自营进出口贸易权,主营羽绒制品,于2014年9月,在境外上市。
该公司财务经理张某忠介绍,公司董事长闫某在通过深圳某报关行购买虚假的羽绒制品的海关数据,再经梁某华地下钱庄购买外汇,然后利用自己的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从而完成出口退税。
从2011年至2014年,闫某在共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高达7984万元。
此外,一些职务犯罪也穿插在地下钱庄的案件当中。在办案民警侦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副局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与诈骗团伙勾结,帮助涉案的周某洲快速完成出口退税审批,共同参与诈骗犯罪。
“贾某将退税审批从一个月时间缩短至一周,这一便利也让他在2010年到2015年期间非法获利1500万元。”张晓昕说:“贾某的这一不法行为,加快了犯罪分子资金周转的周期,为他们再次进行骗税提供了便利。”
“一直以来,地下钱庄由于其匿名和隐蔽的特点,成为资金转移的快速通道,大量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这一通道把犯罪所得的赃款快速转移到境外。”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立法二处副处长张念念说,地下钱庄的存在还为腐败分子转移资金提供了一个快速通道。
“七台河市破获的这一案件说明地下钱庄犯罪手段逐渐升级,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已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内陆省市蔓延。”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介绍说,地下钱庄团伙的反侦查能力强,侦破此类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和财力。
这两起系列案件的多位办案民警表示,犯罪分子往往用假账户、马甲账户,很难发现本人,经常一批账户用到两个月之后,就再启用一批新的账户,地下钱庄往往也在变换地点,一旦有所警觉,就立即停止。
“当前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反映了上游犯罪的猖獗,存在旺盛的市场需求,是地下钱庄屡打不绝的一大原因。”束剑平说,目前地下钱庄案件涉及外贸进出口、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其危害也在日益增加。
据介绍,下一步,公安部将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保持对地下钱庄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
张念念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也将继续跟踪和分析新型作案手段和作案手法,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在特定非金融机构领域,完善反洗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