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打边和解
美国律师事务所Pierce Atwood LLP合伙人、证券法律师杰克·斯蒂勒公开表示,阿里巴巴在IPO之前披露的风险非常全面,除了淘宝平台上存在的假货问题、VIE(可变利益实体)问题外,还披露了曾被美国贸易代表列入假货“恶名市场”的事实。因此,并不认为阿里刻意对投资者有所隐瞒。
事实上,阿里的招股书从25页到68进行了大量的风险披露,包括:假货的存在、被客户投诉以及被监管部门质询的现象、内部舞弊的现象、被美国贸易代表列为假货“恶名市场”等,以此来表明阿里的透明和诚信。
不过也有美国法律界人士表示,诉讼方提出了工商总局的“白皮书”,并认为阿里高管对此知情。所以,阿里若想胜诉,必须证明对此并不知情。目前,阿里巴巴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明确否认知道此事,他在1月29日的声明中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在网站上发布后,我们才第一次看到这份白皮书。我希望明确一点,阿里巴巴从未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推迟发布任何报告。”但有律师表示,有关阿里是否应当在风险因素中明确提及与国家工商总局的沟通,目前还存在疑问,但“律师和高管在决定披露哪些风险因素时存在很大的发挥空间”。
一位美国著名律所律师向《经济参考报》表示,目前很难判断阿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但在筹备IPO时,阿里一定会想方设法将可能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并会根据美国市场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但中美两国毕竟在市场和法律发面均存在巨大的差异,阿里是否有所疏漏,也未可知。”该律师这样补充。
目前,对诉讼胜负外界很难做出判断。上述律师介绍,根据美国法律和之前经验,针对上市公司的集体诉讼整个流程最长会长达三到五年,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会选择和诉讼方达成和解,以求快速解决麻烦;一旦上市公司败诉,则将面临数目不小的赔偿。“选择和解对阿里而言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可以迅速从‘泥潭’中抽身。”上述律师这样预测。
公开资料显示,美国证券集体诉讼的结果大多是庭外和解,从1995年以来进入庭审由陪审团裁决的只有14起。因此,多数市场人士预测,针对阿里的诉讼案将会以和解收场。
“律师高额的胜诉酬金才是证券集团诉讼的驱动力,因为证券集团诉讼一般是风险代理,是打赢了才给酬金的,一般可以拿到三分之一的赔偿,胜诉和解都是一样。打输了原告也没什么损失,投资者也只有在胜诉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律所酬金。所以,原告和律师都有动力。”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锦荣说。
美国投资者网站theStreet.com的分析文章则认为,面对诉讼阿里一定倾尽全力争取胜诉。因为选择了和解,就表明阿里默认了自身存在瑕疵,这将给阿里留下无穷后患。而此前,阿里方面也表示,自身并不存在被指责的问题,因此会积极应诉。
投资者网站MarketWatch.com分析文章指出,和解是证券类集体诉讼很常见的结局之一,原被告双方边打官司边和谈的情况也是常态。因此,阿里即便在一开始坚持不和解,也不代表将来不和解。阿里的态度将取决于诉讼战的发展过程。如果诉讼进展对阿里不利,和解对阿里而言会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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