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名单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通知》,就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名单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担保品)的范围、折算率及相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这标志着中国内地融资融券业务推出步伐进一步加快。
据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标的证券与担保品范围的确定是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核心之一。试点初期,交易所从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角度出发,根据“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同时兼顾业务试点的需要,审慎确定标的证券的名单和担保品范围。
此次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分别与深证成指和上证50指数成份股范围相同,主要是考虑指数大盘股市值相对较大、流动性较好及波动性较小等为选择标准,符合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
此外,考虑到近年来市场已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股改后进入流通的股份大幅增加等情况,两所对2006年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关于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依照有关规定作了微调,确保能够使更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大盘股票进入标的证券范围。
两所负责人表示,在试点初期担保品范围虽然规定得较宽,但交易所通过设置了不同的折算率来严格控制风险。例如,对价格波动相对较小的债券、基金与价格波动相对较大的股票,实行有较大差异的折算率;ST股票、暂停上市股票和权证等高风险品种不宜作为担保品使用,因此在折算率上规定为零。
两所负责人特别提醒投资者,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并不一定就是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可以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的标的范围。每个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条件,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实际可提供给客户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而每只担保品证券在计算充抵保证金价值时的具体折算率,也将会由各家券商根据其对上市公司的分析及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的判断等因素来最终确定,投资者应在融资融券交易前通过证券公司详细了解具体情况。
两所负责人强调,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对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此项业务本身具有一定的操作风险,特别是当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变故或业务调整时,都可能对融资融券带来影响。为此交易所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将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股票及时调整出标的证券名单,每日披露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对融资融券余额过大的股票采取规模控制等。同时,将对融资融券交易活动实施更严格的实时监控,对交易中出现严重异常的股票采取暂停融资融券交易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切记要熟悉相关规则和要求,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融资融券试点标的证券名单
上证50指数成份股:浦发银行、武钢股份、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上港集团、宝钢股份、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保利地产、中国联通、特变电工、上海汽车、振华重工、江西铜业、金地集团、中金黄金、贵州茅台、山东黄金、天威保变、北大荒、辽宁成大、国电电力、海通证券、长江电力、大秦铁路、中国神华、中国国航、兴业银行、西部矿业、北京银行、中国铁建、中国平安、交通银行、中国中铁、工商银行、中国铝业、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建筑、上海电气、中国南车、中国石油、中煤能源、紫金矿业、中国远洋、建设银行、金钼股份、中国银行
深证成份指数成份股:深发展A、万科A、招商地产、深圳能源、中集集团、中金岭南、中兴通讯、华侨城A、中联重科、潍柴动力、金融街、美的电器、云南白药、宏源证券、泸州老窖、吉林敖东、铜陵有色、格力电器、泰达股份、河北钢铁、燕京啤酒、西飞国际、长江证券、盐湖钾肥、一汽轿车、太钢不锈、中信国安、五粮液、云南铜业、双汇发展、鞍钢股份、华菱钢铁、神火股份、冀中能源、锡业股份、西山煤电、华兰生物、苏宁电器、宁波银行、金风科技
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
A股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不超过70%; 非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不超过65%;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不超过70%; 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不超过65%; 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A股,0%。 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不超过90%; 其他上市基金,不超过80%。 债券 国债,不超过95%;其他上市债券,不超过80%。 权证 权证,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