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中国经济网记者 刘江/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刘江)
今天,在商务部举行的《反垄断法》实施两周年情况介绍会上,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表示,两年中商务部共审结经营者集中(即并购)案件129件,其中95%的案件为无条件通过审查,只有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这一个案件为禁止并购,而欧美各国在反垄断审查中无条件通过的案件平均只有93%。因此,我国对并购案件的通过比例高于西方。
尚明表示,截止到2006年6月底,商务部共受理了并购案件140多件,其中4件为申报后企业自动撤回。129件已经审结,约占总数的90%。
尚明介绍,我国运用《反垄断法》审查并购案件共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30天以内,即初步审查阶段;第二个阶段为30-90天,称为进一步审查阶段;第三个阶段为自申报之日起180天以内,称为延长审查阶段。他随后详细分析了商务部已审结并购案件的情况和特点:
一、近80件并购案件在初步审查阶段内审结,占总数的60%。进一步审查阶段完成审查的40余件,占总数的1/3,只有2%-3%的案件是在延长审查阶段完成。
二、95%的并购无条件通过审查。目前有5个案件附加了限定条件,只有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这一个案件禁止。而欧美各国在反垄断审查中无条件通过的案件平均只有93%。
三、62%的案件属于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并购,这类并购对经营者影响较大,14%的并购为行业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并购,其他属于混合型并购。
四、在已审结的并购案件中,超过80%的并购发生在制造业;80%的案件涉及上市公司。
商务部是我国政府执行《反垄断法》的三家主要机构之一,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包括审查符合申报门槛的并购案。其他两个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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