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以维护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为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五年来,金融业实现了历史性飞跃,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金融业整体实力持续增长,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成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
“十一五”时期,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较快、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局面,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不同时期经济金融运行特点,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把握货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既有效保持了币值稳定,又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提高金融体系整体抗风险能力。
(一)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一五”头两年,国内经济运行面临由偏快转为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风险,人民银行及时将货币政策由“稳健”转到“适度从紧”再到“从紧”。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先后19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10个百分点,8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加强对信贷总量的调控,不断优化信贷结构。
2008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急剧恶化为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经济发展势头急转直下,出口大幅下滑,部分企业陷入困境,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及时将货币政策从“从紧”转向“适度宽松”,先后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保证流动性供应,明确释放保经济增长和稳定市场预期的信号。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货币信贷较快增长,为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对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人民银行前瞻、灵活地调整政策重点、力度和节奏,通过窗口指导、风险提示、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注重贷款平稳可持续增长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
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又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综合运用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引导货币条件从应对危机状态稳步向常态回归。先后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二)及时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平稳健康运行。2005年证券公司风险全面显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行政指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证券公司重组工作。牵头及配合处置了72家高风险金融机构,妥善解决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及时化解,维护了金融体系平稳健康运行,保障了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教训之一,就是不能只关注单个金融机构或单个行业的风险防范,还必须从系统性角度防范金融风险,而宏观审慎政策正是针对系统性风险的良药。危机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明确提出执行宏观审慎政策应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各国也更加重视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增强宏观调控弹性,运用信贷政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住房抵押贷款按揭成数等手段加强审慎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建立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为有效防范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07年7月,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搭建了跨境资金流动联合监管平台。2008年以来,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研究解决金融领域重大问题,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与相关监管部门协调,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工作进程,推动建立健全以存款保险、证券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为主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启动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工作,强化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处理好规模、效益和风险的关系。同时,要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把握好实现币值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目标间的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市场化基本取向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十一五”时期,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改革,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高,为成功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奠定了坚实的微观基础。同时,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金融业发展注入强大生机和活力。
(一)金融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高。“十一五”期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香港和上海两地成功上市。开发银行已由政策性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方案基本完成。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前期研究工作正式启动。积极配合财政部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改革平稳进行。通过改革,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日益完善,经营管理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资产质量大为改观,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2010年三季度末,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1.6%、11.4%、11.7%、11.6%和12.5%,均较2005年末明显提高;不良贷款率为1.15%、2.08%、1.10%、1.14%和1.22%,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农村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改善。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产权制度和内部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历史包袱初步化解,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截至2010年9月末,对240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1699亿元,对其中的236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1650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7%。对新疆等四省(区)发放专项借款21亿元。
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涉农票据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支农资金来源,改善农村金融服务。2010年10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达676亿元,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个百分点,增加信贷资金来源约4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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