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十二五”规划已经初步拟订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的总量控制目标。到2015年,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将比2010年减少10%,而COD的排放总量将比2010年减少5%。
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延续了“十一五”的目标,而COD减排目标则降低了一半(“十一五”该项目标是减少10%)。“COD的目标降得如此之多,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变化。”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员对记者说。
相比二氧化硫,“十一五”期间COD的减排难度非常大。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0年年会上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的减排方式,要从“十一五”期间的工程减排为主转换到结构减排为主。
“结构减排的难度更大。一调结构,牵扯的面很广,很容易伤筋动骨。”一位地方环保系统的官员表示,减排目标的实现并非难事,“在很多地方,调结构调了很多年,并没有多大效果。”
在减排目标和减排方式之外,减排的基数也引人关注。据知情人士透露,在环保部内部,是以2010年的数据为基数还是以2005年的数据为基数,一直存在争议。
从工程减排到结构减排
记者了解到, “十一五”期间的减排主要靠工程减排完成,而这种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和COD是第一次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的考核范围。“起步之初,工程减排是必须的,而且往往以此为主,因为这种方式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前述地方环保官员说。
所谓工程减排,就是电厂上脱硫设施和企业上污水处理设施,以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据赵华林介绍,“十一五”期间的减排工程实现了突飞猛进式的增长。
“如今脱硫机组的装机能力是2005年以前的十倍,从4000万千瓦增加到4.7亿千瓦。”赵华林表示,城市污水处理厂由2005年的5000万吨日处理能力,上升到了去年的一亿吨污水处理能力,“十一五”期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数量是此前50年总量的一倍。
但前述地方官员告诉记者,这样的减排工程建设总量和速度已经接近极限,因此“十二五”期间必须寻找新的减排突破口。
“当前在气候谈判的国际形势下,不调结构,就难以完成碳强度的减排目标承诺。”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员认为,这次要动真格的了。
所谓结构减排,就是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来实现总量减排,而这需要各个部委的积极配合。
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局正致力推动区域燃煤总量目标的制定和分解。不过,对于真正的排放大户央企而言,地方政府很难对这些企业形成实际有效的约束。
“建议在高排放的重点行业如电力行业,要推行燃煤总量控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增长。”中央编译局的一位研究员表示。
争议减排基数年
同减排目标能否实现相比,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更关心减排基数的问题。
他认为,如果以2010年的排放数据为基数,不利于各个地区和企业参与减排。“假设A省在"十一五"期间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而B省只是完成了规定的减排任务。如果以2010年的数据为基数,那么A省显然比B省进一步减排的难度更大。”
张建宇说,如果要求在2010年排放基础上再减少相同的比例,显然“十一五”期间“跑得快”的省份就很吃亏,这种设计对它很不公平,打击了它的积极性。如果以2005年的数据作为基数,则更为公平一些。
然而,一个更大的挑战是,由于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控制的三大原则之一是淡化基数,所以2005年的基数是否准确、是否科学让人怀疑。如果再沿用这个数据作为“十二五”总量控制的基数,会不会“错上加错”?
“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需要国家在权衡后做出取舍。”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对记者表示,这一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十三五”和更为长远的减排战略安排,必须妥善解决。
张建宇表示,确定基数之后,如何完善“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企业的分解方法,将是当务之急。(来源:内蒙古日报) |